咬你了吗?咬你了吗?” 江苏丹阳某小区地下车库,一对男女牵着两只未拴绳的杜宾犬,犬只径直扑向一名两岁幼童。孩子惊哭蜷缩,家长怒斥“再过来打死狗”,换来的却是狗主人叉腰反呛的嚣张三连问。面对“吓到人了”的指责,男主人竟甩出一句:“吓到你了?你走啊!”
杜宾是什么狗?我国多地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!在丹阳市区限养范围内,南至122省道、西至241省道、北至开发大道等区域及大型居民小区,杜宾赫然列于禁养名录。莫说未拴绳——即便拴绳,此地养杜宾本身就属违法**!
烈犬扑童事件后,狗主人扬长而去。可逃得掉监控吗?警方已调取录像逐户排查,誓言追责到底。要知道,明年1月1日生效的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已亮出利齿:
-饲养烈性犬未采取安全措施,先处警告; 拒不改正或致人伤害,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; 情节严重者,直接拘5至10日! 即便这次没真咬人,狗主人也难逍遥。按《民法典》,烈犬惊吓他人同样需赔偿;若真伤人?最高法典型案例说得明白:禁养烈性犬伤人,饲养人负全责!
遛狗不拴绳还如此猖狂,根源正是违法成本太低!有人挨吓自认倒霉,有人被罚50元了事,惯得某些人把公共安全当儿戏。殊不知,小区车库封闭空间烈犬乱窜,等于把恐惧强加给每个带孩子的居民!
展开剩余44%养狗是权利,拴绳是底线。烈犬不是你的特权勋章,更不该成为恐吓邻里的凶器。新法将至,拘留与罚款只是手段,唤醒对生命的敬畏才是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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